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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

浏览(1) 2011年5月27日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关于印发《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

教基[20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教育局:

  为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必须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中宣部、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实施纲要》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制定本地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教育部和中宣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二00四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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